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和监督临床合理用药,负责
?医院根本用药目录
?和?处方集?的修订,审核临床科室购入新药的申请及用药
方案,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疗效与不良
反响,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2、定期讨论购进新药,原
那么上一季度讨论一次,特殊情况临时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必须公平、公开、公正,对药品质量、价格、
效劳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一、二类新药优先讨论。集中招标采购品种优先讨论,并且严格按规定的品牌,价格执行。
3、购进药品,必须由临床科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填写申购单,然后由药剂科交药事管理会讨论通过,方能执行,临床科主任申请时,必须掌握药品质量,使用范围,如果购进的药品,造成积压损失,由该科室
承担。4、同一通用名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
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时,临床需有充分理由,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方可购入。
5、但凡药事会通过了的药品需由药事管理小组核定药品质量、价格
前方能采购。
6、曾经停用过的药品需要恢复使用,必须重新申购,由药事会讨论通过。
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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