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危险区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
公司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严格防范
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项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火防爆区域的通风安全管理。
3.职责3.1主要负责人
负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审核、批准。
3.2安全主任
协助主要负责人对通风安全管理制度档案进行审核及日常管理。
3.3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管、班组长等)
确保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通风安全制度的确切实施及日常管理。
4.一般规定
4.1通风系统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2公司抛光车间铝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应按照
GB50
019的有关规定
设计通风、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送、排风系统防火安全应当符合
GB50
016的有关规定
,应采用粉尘防爆型的通风设备。
4.3抛光车间的集中通风和空调管线,在管线进入生产车间之前应当设置
防火阀,通风风机、空调制冷加热设备应当设置
在车间的外部。
4.4通风风道应布置合理,送风均匀,风量满足要求。
4.5通风系统的管道布置,横向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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