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线管理制度
1、所购置电缆必须是阻燃、有
“煤安标志、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书
”;2、生产单位领用必须申请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和安装设备及负荷等相关内容
,报职能科室核实、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3、电缆敷设的最小弯曲半径为:橡套电缆为电缆半径的
6倍,铠装电缆为
15倍;4、电缆悬挂应适当的松弛度,并在意外受力时能自由坠落,不得损坏电缆、不准承受机械拉力或用任何机械拖拉电缆线;
5、电缆与风、水管路在同一条线路时应当摆放异侧并保持一定的距离敷设,如电缆同风、水管路在同一侧敷设时,不应紧靠或缠扰在风、水管路上,不得浸泡在水里;
6、当电缆线需横穿运输道路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挖沟敷设(深不得少于
0.5m
)、底面要平,同时用直径相符的钢管保护电缆,保证电缆横过道路后不影响运输安全,运输也不会因碾压造成电缆损坏;
7、露天煤矿放炮前必须将电缆线移到安全距离以外,即:深孔爆破为
40米、浅孔及二次爆破为
50米,小于此距离的应停电拆除;
8、使用中的电缆不得有破皮、漏电等现象,必须由专职专岗人员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不得有
“明接头、羊尾巴、鸡爪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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