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1.动火管理的范围
1.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1.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3打磨、喷沙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2.动火的审批
2.1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钱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2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
2.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3.1动火前应整体考虑,如有威胁到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3.2动火前应备好灭火器材。
3.3动火工具必须确保完好无损
,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
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
5米以上,如违反相关规定
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3.3动火现场
5m之内应达到无易燃物,动火器具设施应摆放规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能够快速
撤离。3.4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
物或予封闭隔离,
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3.5高处动火作业应具备
围栏和扶
手的固定作业平台,佩戴安全带。
3.6动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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