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职责1.1风电场场长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1.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1.3布置和组织安全保卫宣贯教育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风电场生产区是电力生产重地,为了维护
风电场内部治安秩序,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2.2凡进入升压站进行设备检测、修理
的检测、修理
测试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要凭工作票,有权单独巡视升压站和风力发电机的人员也要执行有关规定。
2.3非本公司人员应经风电场场长经批准后
方可进入生产区(含风力发电机塔架内),进场后应当遵守
风电场的有关规定
不得携带危险品、不得在禁烟区内使用明火和吸烟,不准吸游烟。听从风电场值班人员的指挥,注意环境卫生,适时离开
,不得乱窜。同时风电场值班人员须做好出入登记手续。
2.4非本公司人员,一律在生活区接待,不得进入生产区,同时做好登记手续,留宿须经风电场主任同意。
2.5未经风电场场长批准,不准对生产区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摄影、录像。如需要相关数据、资料,须经风电公司主管负责人
批准。2.6 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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