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规章管理制度
一、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质管会”)由院、科行政领导组成。
二、质管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质管会负责制定全面、系统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持续改善
方案,并指导、协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四、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二级责任制,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设兼职质控员,负责科室日常的医疗质量质控工作。
五、院质管会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医务办公室内
,并由其负责日常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六、科室每月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记录于《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
七、质管会指导医办定期(每季度)组织院质管小组(非手术科室组、手术科室组、医技组、门诊组)对各科室医疗文书和医疗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医办人员应不定期到各科室随时抽查。医办负责将收集、整理的医
疗质量检查情况汇总,定期向院质管会汇报,质管会对医疗检查汇总的情况或资料进行最终的审核、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作出相应的奖罚决定。每次委员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医办应将所有质检情况汇编成《医疗质量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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