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
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和人员。
五、为了进一步确保
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果发现
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
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
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主动配合
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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