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值类型和定义
本评估项目的价值类型是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某项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本报告所称
“评估值”,是指本报告所称
“评估价值
”,即为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10%股东权益价值,是指以企业审计后报表净资产为基础,在企业持续经营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所确定的价值。
二、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11
年12月31日。委托方在确定评估基准日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满足经济行为实施的时间要求,选取会计期末以便于明确界定评估范围和准确高效清查资产。
三、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是在遵守国家现有的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公允的评估依据、计价标准、评估参考资料的前提下进行的。
(一)行为依据
1、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三家参股公司股权的批复》运资字
2012
424号;2、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关于同意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三家参股公司股权的通知》长航总计发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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