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现场采用
"三相五线制
"供电方式,并采用三级供电,两级漏电保护措施。开工之前
,必须编制暂设用电方案,并向暂设电工交底。
(2)施工队应设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应进行验收,合格之后
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电气设备必须要严格执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现场和生产中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6)380/220V
及以上电源进入在施建筑物必须事先制定
方案,并经过上级
批准。(7)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规违章作业
。2.工地临时用电规定
(1)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当依据
现场采用电力系统的不同接零或接地,各施工用电机械及其他负荷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装设漏电保护器。
(2)配电室的配电屏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整齐装各类仪表装置,动力和照明必须分成两大回路,室内严禁住人或堆物。
(3)架空线严禁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架空线的最大弧垂与地面的距离不少于
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不少于
6m。(4)临时照明用电室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