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处理、报告、统计结案制度
1、凡发生在企业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当中
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使负伤人员在立即工作中中断达一天以上(或致死)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快速
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要严格执行
国务院的
75号令及劳动部关于对《员工
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除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上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
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该积极
抢救。3、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工地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处理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负责人
、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小组
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企业组织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依据
事故性质于应负责的责任和态度,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