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有可追溯性要求的过程提供客观证据。
2.范围适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各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记录。
3.职责3.1综合部负责质量记录的统一编号、备案、登记、归档。
3.2文件编制人员负责编制相关文件的质量记录表格。
3.3资料员负责将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
3.4资料员负责质量记录的编目、整理,先报工程部审查,然后上报质检站核验、归档的审核。
4.工作程序
4.1质量记录的编制、批准
4.1.1
表格由文件编制人员编制,并将表格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使用。
4.1.2
国家行业要求使用的表格,直接引用即可。
4.2质量记录的编号、登记、备案,保存。
4.2.1
质量记录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备案(留存一份)。
4.2.2
各岗位人员填写的记录,按月整理装订后,由项目部收集,项目完成后,由项目部汇总后交工程部。
4.3控制4.3.1
综合部负责建立全公司《质量记录清单》,并负责做好新旧记录更替时间记录。
4.3.3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有编号的按原号,无编号的按《文件编号规定》执行。
4.4质量记录的填写、修改
4.4.1
质量记录填写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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