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已于1999
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090
次会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
1999
年12月29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一) (1999
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090
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9
〕19号)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
)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
解释: 一、法律适用范围
第一条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
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
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
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之前,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跨
越合同法实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合同法实施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的
纠纷,适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确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