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南省政府全民医保政策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具体负责代表医院协商签订各类全民医保“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根据政策要求制定医院相关具体管理制度、措施及奖惩办法,并检查、督促落实。
二、 负责根据医院“全民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和“全民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行医保综合考评。
三、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工作,及时提供与医疗保险、新农合有关的数据,反馈参保、参合病人意见,协调处理好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参保、参合病人的关系。
四、积极向参保、参合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热情接待各类全民医保病人,解释政策为病人排忧解难,及时处理参保、参合病人投诉,落实整改措施并予以反馈。
五、负责制定并落实全民医保政策培训规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全民医保政策、制度的学习与培训。
六、组织接待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有关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通过HIS系统全程动态管理全民医保各类病人费用发生情况,实行医疗保险服务目标责任管理机制,杜绝医保违规行为。
八、严格执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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