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临床检验 质量与
平安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承当医院临床诊疗的常规检验
工程。2、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
方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平安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程,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 人员进行临床检验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检验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
反响记录文件。
4、承当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新技术、新
工程开展及临时性任务。
5、检验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 医生签名。
6、接收标本时,检验科工作人员应检查申请单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 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7、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 和审签、发放制度(检验报告双签,急诊报告除外),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 医疗
平安。检验科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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