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库防静电、防冲击波安全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
井下火工品安全存储,确保井下火工用品不受杂散电流影响,杜绝炸药爆炸冲击波对矿井威胁,实现矿井安全。特制订安全措施。
一、火药库防静电安全措施
1、凡进入库房人员,严禁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包括库管员、安全检查人员和领退爆破材料的放炮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将矿灯存放在库外指定地点。(库内照明设备和线路发生故障时,在库房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检测、修理
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进入库内工作。)
2、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带钉子鞋、化纤衣服及携带火种进入库区;开箱取货时,库管员严禁使用金属器械操作。
3、库内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照明线必须要使用
阻燃电缆
,电压不得超过
127V
。并装备专用的矿用防爆
通信电话。
4、库官员在做电雷管的导通检查时,必须在单人单间的操作室内进行,工作室内要有单独的操作台、导通表和防爆筒。
5、检查导通时,操作台上只能存放
100发电雷管,工作室电雷管的存量不得超过
1000
发,且导通时只能一发一发的检查。
6、导通室的桌子上必须铺有能防静电的半导体橡胶板,该橡胶板下还必须铺有金属网,并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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