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物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机房建设安全管理
第一条机房安全建设和改造方案应通过上级保卫部门的安全审批。
第二条机房安全建设应通过上级保卫部门组织的安全验收。
第三条机房应按重要性进行分级管理,分级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机房应按相应级别合理分区,保障生产环境与运转
环境有效的安全空间隔离。
第五条机房建设应当符合以下
基本安全要求:
(一)、机房周围
100米内不得存在危险建筑物,如加油站、煤气站等。
(二)、机房应当配备
防电磁干扰、防电磁泄漏、防静电、防水、防盗、防火、防鼠害等设施。
(三)、机房应安装门禁系统、防雷系统、监视系统、消防系统、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
110联网。(四)、机房应设专用的供电系统,配备必要的
UPS和发电机。
第二章机房运转
安全管理
第六条机房是重点保护的要害部位,机房主管部门应依照安全第一的运转
原则,建立健全严格的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如值班制度、紧
急安全事件联系制度、安全应急制度、安全事件处理制度、机房安全防护系统维护制度等,并定期进行检查
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计算机机房实行分区管理的原则。核心区实行
24小时连续监控,生产区实行工作时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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