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章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操作章程
2.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作业
。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2.4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当切断
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取
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方能接触工作。
2.5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
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各种电气接线的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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