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
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管理干部、值班人员对
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指导,规范生产现场各种作业活动,实现干部管理零距离,现场管理无死角的目的,特制定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
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地面生产车间和作业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第三条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的责任人为车
间主任、副主任及值班人员等现场管理干部,以上人员每个正常工作日工作期间必须到作业现场走动巡检
,把工作重点放在现场。
第四条实行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的现场
管理干部必须按照本单位或本车间制定的走动巡检
时间、巡检
路线、巡检
内容开展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必须结合实际情况,
依照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制度自2022年
9月1日起正式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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