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型微利企业减税政策及减税力度简析
根据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我国在 2017 年将扩
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 30 万元提高到 50 万
元。如何理解这项减税政策,以及将给纳税人带来多少减税实惠,笔者试析如下。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之前世今生
一、基本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
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
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 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 1000 万元。
二、“小小微”优惠政策
在企业所得税领域,为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我国从 2011 年开始,在减低税率
的基础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定金额的小型微利企业,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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