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委托书集锦7篇
公证委托书 篇1
应该到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一为委托书公证,一为委托合同公证。
委托书公证由委托人单方办理即可,是单方法律行为,也即在办理该项公证时,并不要求受托方必须到场的行为。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服务活动。委托合同公证需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公证;办理委托公证可以解决当事人因时间、精力有限不能亲自去异地办理某些事宜的情况。办理委托公证需到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应该有以下内容: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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