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维修钳工
(运输队)技术操作章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测、修理
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测、修理
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
1.5%
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
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测、修理
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
(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
),挂检测、修理
作业牌。并仔细检查
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6、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设备各部油量,油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对安全保护装置要调整试验。
7、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
8、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9、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0、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体来
平衡起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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