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维修钳工操作章程
(掘准队
安装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测、修理
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测、修理
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
1.5%
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
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测、修理
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测、修理
作业牌。并仔细检查
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5、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当注意
事项:①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完好;
②油质,油量应当符合
要求;③转动部位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④机构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⑤滚筒有无损坏和破裂,钢丝绳磨损或变形无超限;
⑥检查绞车闸带有无裂纹,闸带磨损是否超限;
⑦检查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是否灵活,施闸后,闸把
不得达到水平位置,应当比水平位置略高。
6、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检查,换件或换油等检测、修理
时,必须注意遮盖好。
7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