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电维修工操作章程
1、熟悉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保护装置及检测、修理
标准,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工作之前
准备齐工具、材料、备件、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用具。
3、维修运输设备,必须停电,验电、挂牌、闭锁。转动部分必须采取防止转动措施。
4、拆卸零部件,要做好标记,妥善保管。
5、使用起吊工具时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悬挂要牢固可靠,并搞好自身安全。
6、起吊要先试吊,被吊物下得有人。检查时,不得将手、脚伸入起吊物下。
7、机械的维修、装配及更换,要加强联系,瞻前顾后,并按照相关规定
执行。8、检测、修理
及搬迁电气设备,要加强联系,并按照相关规定
执行,严禁带电进行检查、维护、修理、调整等电气作业。
9、井下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先做好停电、放电、验电工作(只有当瓦斯的含量在
1%以下时,方可进行放电,并悬挂
“有人作业,不准送电
”的标志牌)完成任务后,要进行仔细检查
作业内容,清理现场,确保无误后
方可拆除标志牌,并联系送电。
10、严禁用低压验电笔检验高压设备和线路,如果检查
电气设备的温度时,应用手背进行。
11、要掌握触电及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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