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安全合成制度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备
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患
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病患
身份和手术部位等相关内容
进行核查的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术者,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参考
执行。三、手术病患
均应配戴有病患
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分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并共同确认。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由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填写相应内容。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核查各方共同依次确认《手术安全核查表》中第一项麻醉实施前内容
:病患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识、植入物、假体、病患
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快速病理、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手术、麻醉风险预警等。由手
术医师填写并在签名处签名。
(二)手术开始前:按上述方式,核查第二项手术开始前内容:病患
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手术体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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