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制冷检查表
消防设施与应急设施
1.采用氨制冷系统的机房、速冻加工车间内应安装氨气体浓度报警仪。氨气体浓度报警仪应当由
法定计量鉴定机构或厂家每年进行复检,确保安全有效。
2.冷库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
3.氨制冷机房、设备间及采用速冻装置的房间(靠近速冻装置)门外应当配备
移动式喷雾水枪。
4.消防灭火器、防毒器具和抢救药品等应急物品应放在危险事故的发生
时易于安全取用的位置,并由专人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应小于
15m。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场所应当配备
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
5.库区应设有消防安全疏散等指示标识,严禁关闭、遮挡或覆盖安全疏散指示标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封闭、上锁。
6.应当保持
应急照明、机械通风、事故报警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测、维护保养。
7.氨制冷机房应当设置
防爆型照明设施及开关;氨制冷机房和配电室及采用速冻
装置的房间应当设置
防爆型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
30min
。8.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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