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内容是: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一、四“议”程序
1、支部或村委主要负责人提议
凡是党(总)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两委班子商议
组织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由党
(总)支部书记主持,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
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时,实行“一把
手”末尾表态法,即支部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支部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党支部会议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支部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⑴支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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