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危险源控制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
安全管理力度,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控制措施。
一.在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齐全与否
等,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二.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砌长材料应离开坑边
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档土板或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三.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
1.2m
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
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档脚板后方可砌筑。
四.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
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三人。
五.在楼层(尤其是
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具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及施工。
六.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七.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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