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抓斗吊车危险源点检查标准
危险源点检查标准
序号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1劳动用品穿戴及人员精神状态
1.1、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口罩等劳保用品
1.2、确认人员上岗之前
未饮酒,精神状态良好
2设备操作前未检查确认
2.1、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警示标识、工机具性能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作业条件;
2.2、操作设备前检查确认相关部位不得有人;
2.3、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不得上岗作业
;3设备安全设施、工具
3.1、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并齐全完好;
3.2、作业工具、吊具、钢绳、液压千斤顶齐全完好;
3.3、各电器控制器、紧急开关、上升极限等安全设施灵敏可靠;大小车、走行轮、各机械传动部位、接手、卷筒、钢绳、抓斗等完好,存在缺陷
必须先处理;
3.3、行走通道无颗粒物料、油泥。
4检测、修理
业未检查确认
4.1、检测、修理
前办理相关设备登记手续;
4.2、检测、修理
作业必须挂警示红灯,上卡轨器;
4.3、禁止站在下滑轮上处理故障;
4.4、2米以上高空作业挂安全带。
4.5、检测、修理
人员作业时,岗位人员必须做好配合和安
全监督,严禁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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