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一、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
2、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安全操作章程
并严格实施。
3、卫生宣传普及防毒知识。车间内设立兼职安全员和卫生员,并开展防毒培训,增加急性中毒时的自救、互救知识。
二、职业卫生措施
1、加强个人防护。
2、做好就业前、在岗时、离岗前的职业卫生健康检查。
3、定期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在危险岗位贴警求标志。
三、现场处理措施
1、控制事故源,阻止毒物扩散,并快速
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
2、吸入中毒:快速
将病患搬离中毒场所至空气新鲜处,保持病患
安静,并立即松解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
3、经皮肤中毒:将病患
移离中毒场所,脱去污染衣服,用清水洗净皮肤。如眼睛沾染酸碱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
并送眼科处理。
4、休克病人在采取一定急救措施的同时送医院抢救。
5、参与抢救人员注意自身防护,疏散人员,设置隔离带。用排毒设备通风。
四、报告制度
发生一般职业中毒,在
6小时内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发生重大或物大事故需在
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发生慢性职业病需在接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认后
5日内上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