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机车的安全运转
管理矿用机车在运转
中常发生的主要重大事故有:列车掉道和翻车事故;机车撞车和追尾事故;机车撞人和压人事故。
为了进一步保证
机车安全运转
,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机车运转
必须遵照如下要求:
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和跟车工的指挥行车;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行车之前
,司机要对机车各部件,尤其是
安全装置进行认真地检查,确保均处于良好状态;行车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牵引行驶,严禁顶车行驶
(调车除外
);行车时,司机必须全神贯注,注视前方有无障碍物或危险情况,但不允许把
头和身体其它部位伸出车外;机车运人时,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4米/秒。当机车在坡度较大的下坡道、弯道、交叉口、道岔、风门、两车相会处,以及交接班人多时,都应减速行驶,并在
40米以外响铃示警。
《煤矿安全规程》第
351条规定:列车的制动距离,运送物料
时不得超过
40米;运转
人员时不得超过
20米。为此,司机在行车之前
要在撒砂装置内加足砂子,制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正常情况下司机可操纵手闸和撒砂装置进行制动,当发生危险情况时,还可使用电气制动,确保行车安全。
停车时,司机必须要把
手闸闸紧,打开前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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