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运转
管理规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
柴油发电机运转
管理工作,确保柴油发电机良好运转
,特制定本规程。
1.巡视监控
1.1值班员应密切监视柴油发电机的运转
并每隔1小时进行1次
记录,巡视部位包括:柴油发电机、冷却水箱、排烟系统、回风系统、控制柜(箱)、储油箱、蓄电池、消音系统。
1.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震动;
b.有无异常气味;
c.排烟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机油、柴油)、漏水现象;
d.机油压力、冷却水温是否正常;
e.频率偏差是否较大;
f.三相、单相电压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有过载现象;
g.各信号灯是否正常;
h.检查蓄电池情况
;i.回风是否顺畅;
j.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k.柴油箱油位;
l.消音效果是否理想;
m.每月应使备用柴油发电机试运转
半小时。
1.3对于巡视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工程部值班员应当及时
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整改时应当遵守
《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规程》。
2.柴油发电机异常情况的处理
2.1柴油发电机
"飞车"的处置。柴油发电机发生
"飞车"现象时,工程部值班员需沉着、冷静、快速
果断地采取措施:
a.切断油路:将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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