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74 0

[学习资料] 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对涉烟非法经营行为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已卖:2030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博士生

19%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0 个
通用积分
2499.1270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042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51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8-29
最后登录
2025-12-19

楼主
fsaasdfs~ 发表于 2025-6-29 09:47:2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对涉烟非法经营行为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涉烟非法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涉烟非法经营行为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合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和要求
  (一)目标。依法坚决制止非法生产、销售卷烟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的活动,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维护上海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要求。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由各区、县政府对辖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打击涉烟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积极推行长效监管措施,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由各区、县政府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
  二、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
  (一)对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无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批发烟草专卖品,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烟草专卖部门依法查处。
  (二)对涉烟非法经营行为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综合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规 有关部门 组织协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0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