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热锅炉安全操作章程
一、锅炉运转
前应作到:
1.检查:检查炉体各部件、炉墙、进出烟道、闸板、引风机、轴承、油位以及锅炉的安全阀、排污阀、压力表、双色水位计水位报警器齐全与否
,灵活好用,严密可靠,热工、电工仪表、运转机械、给水设备、给汽管道是否处于完全良好状态。
2.打开给水阀,向炉内缓慢进水,炉内水位应控制在正常水位
±50毫米,正常情况有微微晃动现象,如静止不动,可能产生堵塞,应当立即
对水位表进行冲洗。注意:放水时要打开空气阀。
3.关闭支烟道闸板起动引风机,试动转在半小时以上,检查风机声音是否正常,
电动机温度、电流是否符合规定。
4.当蒸汽压力升到
0.05
~0.1Mpa
时,关闭排空阀,冲洗水位表一次,并对闸阀填料,法兰联接处进行全面检查有无漏水、漏汽现象,同时进行紧固螺栓工作,并关小放汽阀。当压力升到
0.1~0.15MPa
时,应冲洗压力表一次,防止因污垢堵塞管路而失灵。
5.当压力升到
0.2~0.3 MPa
时,应检查关闭的人孔、手孔等有无漏汽、外泄,当压力升到
0.3~0.4 MPa
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同时排污一次,检查排污装置,但水不能排到低水位。
6.当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