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管理办法
(1)为了进一步加强
工程投标管理,增强企业在建筑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中标率,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投标工作应围绕市场和用户,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合作
和上下结合、奖罚明确的原则。
(3)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三总师和投标、经营、技术、物资、工程、财会和企管部负责人组成的
“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组织和领导公司的投标工作。
(4)公司相关的职能部室和基层单位,应当认真
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确保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5)投标管理部应该做好
社会公关工作,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投标书,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密封正确、送达及时。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分别由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核,标书由主管负责人
审定,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投
标书经领导小组或组长决定。
(6)为适应市场,多渠道承揽任务,公司实行投标专项经费制度。
(7)为鼓励和调动多方面积极因素,凡为公司投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内外部单位或个人(公司领导、投标小组成员和投标管理部人员除外),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8)中标工程的奖励或中介费用一律列入中标项目成本,未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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