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锯、平刨安全管理规定
(一)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
10-15mm
处,必须安装弧形锲刀。锯片的安装,应当保持
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接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
20mm
,裂纹末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
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在锯片直径的
1/4。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成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
500mm
。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渐渐
纠正,不得猛板,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是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
600mm
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
喷水冷却。
(二)平面刨(手压刨)
1、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创口
50mm
以上。严禁用于在木料后端送料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3、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
30mm
,长度小于
400mm
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
15mm
,长度在
250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