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村级电子商务
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
以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
为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以公共服务、信息咨询和代理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
借助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
为目标,为广大村民提供方便快捷
代理服务,为使服务站工作顺利开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能力
1。借助电子商务鼓励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通过代买、代卖,商品代收、代发、代发布信息等提升服务站的创收能力,调动积极性.通过创收增值促进
XXX服务站品牌与价值提升,使服务站体系运营稳定,解决服务站建站难、生存难、发展难的问题,实现渠道繁荣。
2、依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多面广的优势,将电子商务服务站分期分批次建设成为
百姓服务
型渠道网点,丰富电子商务服务站经营项目和服务功能,提升获利能力,有效拓展
电商在乡镇、村屯的服务网点.
第三条 服务站基础设施标准
1。服务站建设选址要求:深入村屯,以
村部、便民超市
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应不低于6平方米,周边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
2。服务站室内环境要求:
第四条服务内容:
1.向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