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控制事故目标实施细则
安全是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头等大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是企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遵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依据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要求,按我厂实际情况,制订我厂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因本厂员工
责任造成的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2、不发生火灾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不发生人为责任的各类误操作事故;
4、不发生灰场垮坝及水淹厂房事故;
5、不发生计算机网络及监控系统瘫痪造成的事故。
6、#10机组大修后
100天内不发
生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为了使安全管理目标落到实处,实现厂部控制事故的目标管理,特制订下述
实施细则。
一、强化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厂属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真正到位,结合实际情况,
对厂安全管理目标逐级分解,层层把关,制订并落实以部、车间、公司控制障碍和轻伤,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分级控制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及实施细则。各级分管工作的负责人都是个人
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责任人,按照
“谁分管,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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