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工地后,必须向本劳务施工队提供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自觉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接受本劳务队管理人员的安排。
每间宿舍用电范围:照明、手机或电筒
等小型施工用具
的充电。自工人入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各班组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
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气灶、酒精
炉、电饭煲烧饭做菜,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灯。如有上述情况
罚款一百元/次.宿舍内的临
时用电用水、线路
不得擅自改动和布设,如有发生
罚款一百元
/次.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
不关好水龙头、致使长流水
的浪费者,
罚款五十元
/次。宿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
危险品,如有发生
罚款二百元
/次。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作业.
一经发现罚款五百起步,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务工人员未经劳务部同意,不得容留他人(包括妻子或小孩)住宿,一经发现罚款一百元
/次。住宿人员每天晚上
10:00
点后,不得大声喧闹,一经发现,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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