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管理
1.1总体要求
建设项目: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须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已建项目:尽量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1.2具体要求
a)产生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内,除值班室、更衣室、盥洗室外,不设置非生产用房。
b)工作场所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应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产生高噪声的车间与低噪声的车间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业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有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
c)厂区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本底浓度低和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散发有害物和产生有害因素的车间,应位于相邻车间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厂前区和生活区
(包括办公室、厨房、食堂、托儿所、俱乐
部、宿舍及体育场所等
)布置在当地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将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
之间。d)厂房建筑方位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
e)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如设计需要将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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