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码头外协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书
甲方:佛山市三水南港XXXX有限公司
乙方:为了进一步加强
外协运输车辆的监管,搞好车辆在港区的安全行驶,甲乙双方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乙方车辆在港区范围以内
必须按港区规定的路线及限制的时速(
30公里)减速慢行。
二、乙方车辆在港区进行装卸箱作业时,必须积极服从
甲方理货人员的管理,安排、指挥。
三、乙方司机办理有关收、放箱手续后,到堆场提、放箱时要听从甲方理货员的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的位置装卸;乙方司机在提、缷箱后要下车检查甲方装卸人员是否离开车辆,在确定人员安全的前
提下方可启动车辆离开。
四、车辆在龙门吊装柜时,必须待吸架离开箱体后才能启动车辆离开。
五、车辆停放必须按港口规定执行,严禁堵塞通道和占用堆场。六、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本责任书每年签订一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
生效。甲方:佛山市三水南港XXXX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章:
责任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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