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两种典型的形式:一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议会和政府内阁成员等一大批政治家之间进行讨价还价,做出决策,这些决策的主要依据是民意和自己及其政党的选择前途,政府中的公务员是政策的执行人员。政治家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监督政府执行政策的好坏,当然还有广大民众的监督,民众实际上是同时监督政策的好坏和政策执行的效果,不过其绩效最终要由政治家们承担。
二是我国政府是一个不发达政府中的典型,党、人大、政府所有人都是公务员、又都是政治家,谁都对政策的制订与执行负责,谁又都不用负责。政策的制订本身经常是在玩笑之间完成的,执行主要靠内部之间相互监督,出了问题互相推诿,或者相互隐瞒,一切以说得过去就行,不用太认真。任何政策的制订与执行过程中,总会有一些人要倒霉,也有人会占到便宜。倒霉者无处申冤,占便宜者白得。
这是现实中两种典型的政府。从政府的工作特点来说,政府的绩效是全体政治家和公务员共同作用的结果,很难对一部分人进行奖惩。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也只能是缓慢的,主要靠公众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及税收的增减。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公务员只能是一种类似日本的“年功序列工资制”和“终身雇佣制”。
在发达国家,这两种制度得到了保障,而且政府中除了政治家在决策过程中因影响力的大小存在决策权的不同外,任何一位公务员的权力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善于协调关系的人,可能走行政系列,当科长、处长或者司长,具有专业才能和懂技术的人,则从职称上向上升。在通常情况下,在执行过程中有行政职务者没有太多的权力,相反有高级职称者说了算。这是一种有效的政府体制。
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在政府官员的人事制度与上述类似,但是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这种稳定的“年功序列制”和“终身雇佣制”都被打破了,而是代之以“让优秀人才尽快涌现”,提拔了一批“年青有为”的干部(这在发达国家应该是有思想、有能力的政治家的提拔方式),政府官员不是要干好活,而是要站好队,选好领导,让自己成为“年青有为”的人才。政府的人事制度出现混乱,公务员之间的矛盾血海深仇,大多数人随着改革的深入而失去了权力,极少数人的权力却极度膨胀。
政府内部的稳定是一个国家稳定的根本,试图以某种绩效评价政府官员的做法,实际上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引发公务员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企业与政府完全不同的是,企业是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有安全和稳定的感觉,必须要有危机感。因此,企业必须设法评价那些对企业的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人。
应该说,政府与企业所面对的环境不同,他们的目标函数不同,决定了楼主所说到的问题必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