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充电区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进一步保证
充电区用电安全,解决用电隐患,避免发生
安全事故,特制定此安全制度
管理细则
1、充电区必须独立,与其他区域隔离
3米以上,区域内保持干燥,不得出现积水
2、禁止抽烟,无明火设备,需有通风口,不可完全密封,区域需有
24小时应急灯,出口张贴安全出口标识
3、需远离加油站、气站等易燃易爆区域
4、充电需有漏电保护设备(空开)
5、区域内电瓶码放整齐,不得堆放,不接触地面,禁止存放充电相关以外物品
6、不允许私自
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插座多座多连接充电现象,插座必须符合国家
3C认证7、充电员工在充电前需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线路过热引发安全事故
,已充满电需拔掉电源器
8、要求充电区每五平米配备一个
4公斤干粉灭火器,配备安全标示(灭火器存放处)
9、电线及电瓶充电线路无裸露,无老化,通电设备(含电线)离地
10公分以上
10、充电区域如为电瓶独立充电,不得整车进入
11、区域内有安全日检表,张贴于墙面,需有检查人及检查日期,按月装订,保存
24个月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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