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当中
,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
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未能严格
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柜
(架)。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十二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当认真
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时应当认真
查清事故原因,快速进行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
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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