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网)喷(索)支护工职业危害操作章程
第一节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章适用于公司井下煤巷、岩巷、半煤岩巷道施工的操作。
第二节上岗条件
第二条锚(网)喷(索)支护工必须熟悉掌握喷雾控制系统和作业章程
,经公司培训中心培训时,必须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相关专业知识
,上岗之前
培训时间不少于
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2学时,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三节安全章程规定
第三条距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
100m
内,必须设置
2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
第四条喷浆时,除尘风机、风流净化水幕同步使用,形成综合防尘措施。
第五条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干式钻孔时,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
第六条作业地点产生粉尘或噪声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或耳塞。
第七条风流净化水幕不准缺失,喷雾设施保持完好,喷雾管路不准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喷雾效果必须符合要求。
第八条喷雾管路要吊挂整齐,不能有埋、压、挤和扭折现象,避免影响喷雾效果及压力。
第九条喷浆前,必须将巷道两帮墙基浮矸(煤)清理干净,用水清洗巷帮。
第四节操作顺序
第十条喷浆前,要进行仔细检查
喷雾装置及防尘帘是否完好,喷雾管路是否有跑、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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