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1、安全防火组织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由安全员为队长,并不少于
5名消防值班员的义务消防队。按时实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负责向员工
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
防火警惕性。
2、施工现场防火
(1)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和生活区域等。
(3)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巡逻。
(4)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木工操作棚内禁止吸烟
,并按时清理好刨花、锯末等易燃易爆物品
。保持棚内清洁,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齐。
(6)工程开工之前
,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应将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铁锨等。
(7)电焊割作业应当严格按照
国家的“电气焊安全操作章程
”作业,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
部位,严禁进行焊割作业。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禁按照公司下发的
“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