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研究所所长职业健康职责
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
1.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方针、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企业内部职业健康规章管理制度
。2.是本单位职业健康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负总责;对所承包单位的职业健康负连带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健康责任制、应急组织体系。
3.主持召开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向员工作出承诺;审定职业健康管理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职业健康规章管理制度
和操作章程
。4.负责建立健全各级职业健康组织机构,配齐兼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重大问题,决定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职业健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上报
职业健康事故,组织各类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
6.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7.督促检查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及时
消除职业健康隐患。
8.负责副所长和各室主任职业健康责任制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9.强抓
员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接受职业健康培训考核,并取得有关规定要求的资质证书。
考核标准:
(1)认真落实本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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