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灯使用安全措施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使用行灯应当符合以下
要求:①电压不得超过
36V。②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
12V。③行灯应有保护罩。
④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⑤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⑥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该做好
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
4)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①行灯变压器一次测
220V
端子,二次测
36V端子和12V端子均应有明显的标记,以防止接线错误。变压器的二次侧和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②行灯变压器应经常保持干燥,绝缘良好。使用时不得将行灯软线绕在手臂和身体上。
③行灯变压器的一次电源线不宜超过
3m,且应使用橡胶电缆。不得将行灯变压器带至金属容器内使用。
④行灯应有保护罩。
’⑤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⑥行灯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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