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
一、营业网点负责人为本单位营业网点防尾随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苯营业网点防尾随门的管理,对执行本项规定
负直接责任。
二、营业期间,防尾随门必须处于锁定状态,,坚持从内部开门,任何人不得从外开门进入营业场所。
三、员工出入营业间时,必须做到
“一问、二看、三开门
”,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由室内人员开门进入,并按照半封闭开关制度执行,严格防范
他人尾随进入;严禁非本网点当班的员工(本网点负责人除外)进入营业场所,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营业场所的
,需有本网点负责人或上级相关部门
领导陪同,经检查有关证件无后方可进入,但需要履行登记手续。
四、上级行相关部门
和公安机关到网点检时,必须要有
本行领导或有关人员陪同,并核对检查人员的有关证件,方可进入营业场所检查。各类人员(当班员工除外)手续齐备进入营业场所,均需履行登记手续,并进行签字
以便检查。
五、防尾随门的钥匙网点负责人保管一套,网点人员之间使用一套,其它钥匙封存后入柜保管,领用钥匙要登记,保管钥匙的人员变动时,要按照金库钥匙管理的有关规定
,办理好交接手续。严禁其他无关人员接触防尾随门钥匙,严禁将钥匙挂在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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