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9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参考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如何计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如何计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方法如下: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或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方法如下: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