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机床安全操作章程
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使用机床。
一、认真严格执行
下述木工机床通用规定:
(一)工作之前
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
2、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4、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5、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6、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7、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回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有完机床后,应停车,切断电源。
2、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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